文章詳目資料

中華公共衛生雜誌

  • 加入收藏
  • 下載文章
篇名 從腸病毒的流行談臺灣病毒監測體系的再造
卷期 17:3
作者 劉清泉
頁次 173-174
關鍵字 TSCI
出刊日期 199806

中文摘要

     1998年夏天是台灣防疫體系最寒冷的冬天,因為腸病毒71型的大流行,造成全台人民的恐慌,疑似腸病毒71型感染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死亡的人數已超過50例,估計全台超過五十萬人受到感染。腸病毒疫情的肆虐引起府院高層嚴重關切,6月25日李登輝總統在總統府召集相關首長及醫院院長,聽取衛生署長及各大醫院院長之報告後,特別指示要儘快「安民心」。同一天,行政院長蕭萬長亦在行政院會中因腸病毒疫情蔓延向全國人民道歉。我想腸病毒流行在七月中、下旬以後終會在易感人口逐漸減少下消退,但我們究竟從這次慘痛的社會代價中學到什麼東西?還是在等待另一次流行的爆發與死亡的發生?我們有什麼方法可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歐美先進國家目前有關病毒的監測體系如下:在美國疾病管制中心(Centers of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並無全面性病毒監測系統,但有重點式病毒監測,如流行性感冒,透過各州社區病毒監測計畫及各大醫學中心之病毒室之偵測,回報給疾病管制中心,利用MMWR及CDC網站發佈各種疾病之監測結果[1-3]。在歐洲,英國亦無全面性病毒監測系統,但有重點式病毒監測,主要為呼吸道病毒的監測,如流行性感冒病毒,呼吸道融合病毒,病毒分離結果通報至傳染病監測中心(Communicable Disease Surveillance Center, CDSC)。至於呼吸道疾病的監測主要透過定 點開業醫師(Royal College of General Practitioners, RCGP),對象為老年人及兒童,在冬季實施[4,5]。法國亦無全面性病毒監測系統,但有重點式病毒監測,自1984年開始建立區域流行性感冒監測群(Regional Influenza Surveillance Group, GROP)。每週收集病毒檢體及定點醫師通報系統(health service based indicators),監測流行性感冒的大流行[6,7]。在亞洲,日本自1981年開始感染病的監測系統,由各地區醫療院所、地方及中央衛生機構組成,針對27種傳染病進行監測。監測系統分兩方面進行,一為臨床病例通報,由醫療院所負責;另一為實驗室通報分離出來的病原體。所有通報資料透過線上網路(on-line network)蒐集,再由地方及中央的分析委員會(Committee of Analysis),分析其代表的意義[8]。反觀台灣目前之病毒監測系統如何?台灣目前已有法定傳染病及報告傳染病通報制度,主要由醫療院所通報;另一方面,對於一些特定感染症則有定點醫師主動通報系統。定點醫師主動通報優點是執行方便,可預估疾病流行趨勢,但其缺點為欠缺病原體的確認,不能真正掌控疾病的流行。台灣目前已有幾種病毒為重點監測疾病,如流行性感冒、小兒麻痺、登革熱、日本腦炎、人類免疫不全病毒感染等。其中以衛生署預防醫學研究所的流行性感冒的病毒監測歷史最久,且已有一些成績,如1986年4月所分離出A/Taiwan/1/86(H1N1)病毒株,已成為世界衛生組織分離流行性感冒病 毒的標準病毒株[9]。至於這波流行的腸病毒,過去(除小兒麻痺、A型肝炎外)未列入監測體系內,也因此資料相當有限,全以各大醫院臨床醫師的過去累積經驗為主。因此在這波腸病毒流行之際,衛生署各防疫單位對此相當陌生,僅憑目前的定點醫師通報體系得到有限的資料,在流行的早期,因為手足口病過去引起致病原主要為克沙奇A病毒,因此想當然耳認為此次亦為克沙奇A病毒造成,後來各大醫學中心在眾多的嚴重併發症病例中分離出腸病毒71型,才確定此次元凶是腸病毒71型。由這波腸病毒的流行顯示出臺灣的病毒監測體系極需要改進與再造(remodeling)。個人認為解決之道在於建立台灣全面性的病毒主動監測體系,若衛生署(估計每年約花費2500萬)在台灣北(兼金、馬地區)、中、南、高屏(兼澎湖地區)及東部設立五個病毒中心,每個病毒中心定時定點負責病毒之流行監測,其方法為選定代表性之診所,中型醫院及大型醫院,固定從急性發燒疑似呼吸道病毒感染病患,採集檢體病毒培養,必要時病毒血清學檢查,長期下來全台將有極具代表性之資料收集。各區病毒中心負責1~2種病毒鑑定工作(serotyping and identification),如流行性感冒病毒全送至一區,腸病毒全送至另一區鑑定等,如此可避免浪費購置同樣鑑定器材與 耗材。其優點為全台主動性病毒監測,即時掌握病毒流行訊息,增強防疫工作的應變及處理能力,進而保障國民健康。病毒中心亦可提供各地區大、中、小型醫院病毒檢體之檢驗,為大中小型醫院無病毒室者解決臨床診斷之問題。至於各區病毒中心之選定,可由衛生署透過長期研究計畫方式,由有興趣之醫學中心提出計畫申請,其優點是利用醫學中心已有設備、場地、和經驗,成本較低,並可依成效考核,做為繼續合作之依據。一個可資參考的範例為國家衛生研究院在某醫學中心合作下成立了病毒中心,其任務之一即包括了主動性病毒監測,這是一個好的開始,我們希望透 過這種模式,擴大成全島五個病毒中心,果真實現,「臺灣病毒監測經驗」將繼B型肝炎防治計畫,再度成為世人學習的對象。

英文摘要

關鍵知識WIKI

相關文獻